2012年4月20日 星期五

瑞士安樂死人數10年翻6倍

(路蘇黎世27日透電)瑞士今天首次公布的統計數據顯示,以「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方式結束生命的人數在1998至2009年間翻6倍。
瑞士聯邦統計局(Federal Statistics Office)指出,1998年有43人透過協助自殺死亡,2009年來到近300人。
尋求協助自殺的案例中,9成年齡超過55歲,且女性比男性更可能以他人協助方式結束生命。
瑞士1941年起立法允許協助自殺,但執行者不能是醫生,確保當事人的死亡與執行者沒有直接利害關係。全球可合法執行「安樂死」的國家地區只有荷蘭、盧森堡、比利時與美國俄勒岡州。
瑞士法規是全球數一數二的開明,但政府已開始研究如何加強立法,確保協助自殺是提供絕症末期病人的最後選項。
協助自殺案例中,近半援引癌症為決定性因素,其他原因還包括神經退化與心血管疾病,而憂鬱症僅占協助自殺的3%。中央社(翻譯)
Source: http://hk.news.yahoo.com/%E7%91%9E%E5%A3%AB%E5%AE%89%E6%A8%82%E6%AD%BB%E4%BA%BA%E6%95%B810%E5%B9%B4%E7%BF%BB6%E5%80%8D-073000562.html

我認為, 要接受安樂死的人,大多數是因為受不了痛楚, 亦可以說是因為痛楚而使他們覺得死了便一了百了, 不會再受到痛苦的折磨.

4 則留言:

  1. 我個人認為在瑞士安樂死的人數上升是因為病者在痛苦煎熬的時候,只有數個國家容許合法安樂死,而瑞士的法則又相對開明,想盡快了斷的病者當然就會選擇瑞士作為目標。另外,進行安樂死都要乎合相應法則,所以安樂死合法化應該不會令故意尋死的人增加。

    同學認為安樂死的人是因為身體上痛苦,而我認為選擇安樂死的人在身心都承受著極大的痛苦,相信沒有人希望生活在沒有希望只有病痛纏繞,而心靈上也承擔著自己成為親友的包袱及負累,而又沒有能力或勇氣才會尋求安樂死!

    回覆刪除
  2. I think that allowing assisted suicide/euthanasia should not serve as a motivation for someone to commit such an act. This is never a easy decision and I believe that majority of these people who decide to end their own life are mostly people who really have a good reason to do so.
    Even though there might still be a small group of people among them who commit such an act without rational grounds, we should not take away this option as the last choice for someone who needs it as a relief of his endless pain.

    回覆刪除
  3. 絕症病人會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除了是因為對病痛的恐懼以外,我認為更重要的原因是對失去自主能力的絕望感。
    一個沒有了自主能力的人,生活上的一切需要依靠他人。除了自尊心之外,他更會失去多年來保護著的私隱和個人的Identity.

    回覆刪除
  4. 有些人認為絕症病人可以勇敢面對疾病,就會可能有奇蹟出現。認為那些絕症病人安樂死,就是沒有勇氣的表現,亦是不尊重生命,輕易放棄。其實這就好像一場賭博,那些人叫絕症的人去勇敢面對就好像叫那些人去賭,但其實嬴的機會就如買「圍骰」一樣渺茫,但賭注是餘下日子的生命及尊嚴、更長的痛苦。別人可以欣賞這些人的勇敢及決心,但對於那些安樂死的人,其實他們只是及時離場止蝕,給自己留回最後的資本,即尊嚴,減少痛苦。那麼我們卻不能稱讚他們抉擇明智,及早抽身呢?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