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安樂死是指對患有重病或出生時就已有嚴重缺陷的兒童施行安樂死。雖然安樂死在目前世上部份國家或地區被獲准執行,但並不適用於未滿
12歲的兒童。直到現在,兒童安樂死依然是一項有爭議的題目,批評者一直都把支持兒童安樂死的行為比照殺嬰。
約瑟夫
·弗萊徹
(Joseph
Fletcher),情境倫理
(situational ethics)的始創者及安樂死的支持者,提議殺嬰的行為在嚴重先天缺陷的情況下應該被允許。弗萊徹指出:跟那種令人感到非常不安的殺嬰行為不同,上述的情況其實是一個人道的考慮,可以被視為是墮胎在邏輯及理據上的合理延伸。
Children are not capable of making decision rationally, so they are not allowed to even consider and request for euthanasia.
回覆刪除兒童安樂死是很有挑戰性的議題, 理性上是值得考慮的,然而情感上很難接受
回覆刪除我認為聽取並接納一名未有足夠能力獨立思考的人對安樂死的訴求是有違道德的,當然我認為一刀切一個法定歲數是一個法制設定上無奈的決定,因每人能有足夠能力獨立思考的歲數並不相同。但我覺得基於避免錯殺無辜者的原則,在兩害取其輕的情況下,兒童安樂死並不應為社會接受,至於歲數規定最理想只有定於當時醫學普遍認為分能有足夠能力獨立思考的年齡。
回覆刪除兒童用年齡來分別是否理性,好像有點不理性。有些成年人的行為也是不理性的,但因為已成年便可以安樂死。兒童的行為,他們的家長或監護人是要負起兒童的行為。兒童是潛在的成年人,如果兒童需要安樂死,家長及兒童應該也要有決定權。
回覆刪除Child Euthanasia or Euthanasia for the child may be subject to the issue of non-voluntary euthanasia, for the child does not have rational decision to choose between life and death for himself. The debate is controversial because the child is not a "person" who has self-consciousness and rationality and autonomy on the one hand, and because the issue also involves the medical condition and prognosis of the child, the doctor's medical and ethical judgements and the will of the parents or guardians for the child.
回覆刪除兒童的理性及知識水平一般而言,都較成年人弱,這是因為接觸人和事及閱歷都會較成年人少,若由他們自主決定,這並不恰當,因此如上面有同學所言,要再加上家長的允許下才進行會較洽當。同時,因為兒童有別於瀕危病人,其可變數及獲得新治療方法的機會亦會較別人高,因此我認為兒童安樂死亦應該要有專科醫學權威確認下才可執行。
回覆刪除曾有一個在兒童加護病房任職護士的朋友說過, 有些嬰兒出生時才被發現身體有嚴重缺陷, 一生都只能躺在病床上, 依靠儀器維生。這種嬰兒終其一生都只能這樣的過,不會有機會體驗這個世界,他們生存的價值就是應父母的期望一直的活下去。
回覆刪除這樣的嬰兒算是擁有生命嗎?還是一個有勉強叫有心跳的會長大但沒有回憶沒有思想的人/軀體? 事實上, 醫務人員在嬰兒出生後, 就會向其父母提供一個建議-關掉維生儀器, 當他們在作出這樣的建議時,並沒有像面對安樂死的掙扎, 是否從醫學的角度也不視這種嬰兒為生命?